承德露露状告前董事长违规,“露露”商标权五年争夺战暂时落幕-承德露露未来成为大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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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在其官网发布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通知书》,关于公司诉王宝林、王秋敏等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已被受理。
资料显示,1997年至2010年,王宝林担任承德露露董事长职务,为公司法定代表人;1997年至2014年,王秋敏担任承德露露董事、总经理,2014年至2016年,任公司原公司副董事长一职。
承德露露此次起诉的诉讼请求包括“确认王宝林与王秋敏以公司名义秘密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处置公司股权、处置知识产权、分割市场、限制公司产品生产和销售渠道的行为,构成公司董事实施的损害公司利益的关联交易,并判令王宝林与王秋敏共同连带赔偿关联交易给原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08亿元”,其中,商标侵权损失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后的商标侵权损失另行计算。
承德露露称,二被告利用担任原公司核心管理人员的职务便利,于2001年12月至2006年6月间,以承德露露的名义,秘密与关联企业露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后更名为霖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露露集团公司”)、汕头市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下称“露露南方公司”)以及香港飞达企业公司签订《备忘录》、《补充备忘录》等关联交易合同。
承德露露方面表示《备忘录》和《补充备忘录》的签订,直接损害公司及其广大投资人的利益,并指出王宝林与王秋敏在承担承德露露相关职务期间的六大行为。
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由于承德露露管理层发生重大变更,新管理层上任后,开始频频对汕头露露发起诉讼。2018年,汕头露露也将承德露露告上法庭。
2020年1月6日,承德露露发布重大诉讼进展公告,披露了公司与汕头露露商标纠纷案二审判决,二审法院认定汕头露露使用”承德露露”这一商标合法有效,进而驳回承德露露相关诉求。
据财报数据显示,2015年-2017年承德露露营收分别为27.06亿元、25.21亿元、21.12亿元;净利润分别为4.63亿元、4.5亿元、4.14亿元,营收和净利润处于双下滑状态,其原因应该与失去“露露杏仁露”独享商标权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