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孔乙己》:读书读成孔乙己,看遍诗书也枉然-读懂孔乙己就是读懂了人生
原标题:《孔乙己》:读书读成孔乙己,看遍诗书也枉然
作者|宁镜诚
“每逢你想要批评任何人的时候,你就记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那些优越的条件。”
每当看到这句话,我就想起孔乙己。
《孔乙己》是鲁迅在“五四”运动前夕,继《狂人日记》之后创作的第二篇白话小说。初读《孔乙己》,我们仿佛都是咸亨酒店里的看客,嘲笑着一百年之前,那个穷困潦倒的读书人;多读几遍之后,心中除了悲悯,还不免泛起一丝自嘲。
在校园的象牙塔内,人人都觉得自己是天之骄子,但在社会的熔炉中,我们又似乎在自己的影子中找到了孔乙己的模样一一高不成低不就,这大概就是大多数人平凡的一生,只不过没有人愿意主动承认罢了。
鲁迅在创作时坦然:“人物的模特儿也一样,没有专用过一个人,往往嘴在浙江,脸在北京,衣服在山西,是一个拼凑起来的角色。”
这从侧面表明,孔乙己这个人物其实和阿Q一样,代表的是一类人,他们身上的共性被集中到一个人身上,进而放大,甚至毁灭给别人看。
所以从孔乙己身上,我们不仅能看到那个时代的缩影,也能窥得亘古不变的人性,我想这才是《孔乙己》之所以能够为后人所铭记的原因。
一、孤独,是否属于孔乙己一人?
人类对于“孤独”这一命题的探索仿佛是永无止境的,马尔克斯曾在《百年孤独》中说道:“生命中所有的灿烂,终要寂寞偿还”,在他眼里,孤独是对繁华散尽的救赎。而在《孔乙己》中,这位“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上的孤独多少带着些矛盾的意味。
①.进则长衫,退则短衣,孔乙己进退两难
孔乙己作为参加过科举考试的loser,当初眼睁睁看着丁举人们踩着自己的身体爬上去,待到功成名就之后,他们便趾高气昂地在咸亨酒店里点几盘荤菜,酌几盅小酒,闲暇之余瞥几眼站着喝酒的短衣帮,丁举人们的腰杆顿时挺得更直了。
在丁举人的眼里,孔乙己与短衣帮无异,但孔乙己自己却不这么觉得。
孔乙己到底是读过几天书的人,身上那股子清高劲儿便一辈子抹不去,即便是穿着又脏又破的长衫,他也要维护最后的体面,他身上穿的不是衣服,而是一块遮羞布,他羞于同短衣帮为伍,也羞于承认自己曾经的失意,他就这样,横亘在长衫和短衣之间,像个另类。
孔乙己这种高不成低不就的状态,让我想起电影《教父》中麦克的二哥一一弗雷多。
在《教父2》中,弗雷多之所以出卖麦克,就是因为他不愿承认自己无能,也不想再过受弟弟庇佑的生活,所以为了彰显自己的存在感,他向黑帮大佬海门·罗斯告密,这一愚蠢的举动让柯里昂家族险受灭顶之灾,而最后兄弟二人的决裂也成定局。
弗罗多此举,像极了孔乙己最后跑到丁举人府上去偷书,存在感是有了,但命没了。
无疑,孔乙己所处的尴尬地位是导致他孤独的一个重要原因,因为他没有同类,至少在笔者眼中,没有明显的同类。
②.他们的话中全是毒,笑中全是刀
小说中贯穿全文的一个动词,大概就是“笑”了。
孔乙己来咸亨酒店喝酒之前,这里单调而又无聊,但只要孔乙己一出现,便会成为人们取笑的目标,店里登时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彼之蜜糖,吾之砒霜。这空气让众人快活,却让孔乙己窒息。
众人拿孔乙己脸上的伤疤说事,进而调侃其偷书的丑事,以彰显自身的优越感,即便是在店内打酒的小伙计也附和着笑,因为终于逮着个比自己还低贱的人,这种嘲弄的快意是万万不能错过。
此时,笔者想起鲁迅在《狂人日记》中写下的那番话:
我看出他话中全是毒,笑中全是刀。他们的牙齿,全是白厉厉的排着,这就是吃人的家伙。
来自他人的恶意,孔乙己不是感受不到,他满嘴的“之乎者也”反而变成了自我逃避的依仗,让人取笑总好过落人话柄,对于沟通,孔乙己自始至终都是拒绝的。
有人说,孔乙己的孤独在于他要教小伙计“回”字的4种写法,但遭到后者的拒绝,小伙计的想法是“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即便同是社会的底层,但孔乙己仍是不被接纳,鄙视链被细化、放大,孔乙己蜷缩在最低端,抬着头瑟瑟发抖。
他的孤独有一部分来源于自我封闭,更多的是因为遭到了不同群体的排斥,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是我们对他的期许,但孔乙己终究还是个悲剧人物。
二、读书,最可怕的是灵魂被固化
直至今日,有些人还在我耳边抱怨:读书有什么用?你看多少人读书读傻了?
逢此情景,我总是要说几句:不是读书让人变傻,而是他们的灵魂被自己固化,或者说他们被自己的错误认知圈住,无法挣脱。
文中的孔乙己显然就是这样的人物,他宁愿去偷,也不愿卖力气自食其力,更荒谬的是,他不偷钱,只偷书。在孔乙己眼中,这是文人的操守,但在贼眼里,他就是同行的笑话。说白了,孔乙己被自己圈下的梦所迷惑,从他怀有偷书念头的那一刻起,他已经和“操守”二字彻底划清了界限,孔乙己一直在自欺欺人,一直。
孔乙己此番举动,其实和去年热播的电视剧《都挺好》中苏明哲这一角色有些类似。
和孔乙己不同,苏明哲是名校毕业的高材生,大学毕业后出国定居,可谓同辈中的佼佼者。但在全球陷入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下,苏明哲还是丢掉了自己的工作。
待业在家后,名校的背景没有成为苏明哲拿到新offer的利器,反而成为他的拖累。
因为一直找不到工作,他的很多同事被迫开始送外卖,但苏明哲觉得脸上无光,拒绝从事蓝领的工作,为此他差点和老婆离婚,但这份“操守”他仍是捂在怀中,不肯松手,即便家里快要断粮,苏明哲还是迈不开这一步。好在,苏明哲有明玉这样出色的妹妹,关键处帮了哥哥一把。
但现实中如若遇到类似的情况,有几个苏明玉会跳出来帮我们一把?
读书这件事本身,不会让我们变得高人一等,在笔者眼中,它只不过提供了一种新的,看待世界的方式,我们不会狭隘地只站在自己的角度分析问题,遇到问题,我们脑海中会不由自主地浮现出当马克思、毛泽东、鲁迅、马尔克斯、毛姆等人面对此等境况时做出的反应。
那一刻,我们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分析问题,更加多元化地看待这个世界。
接受教育固然是改变命运的捷径,但绝不是人生的捷径;读书固然是丰盈人生的手段,但绝不是我们画地为牢的理由。现实需要用实践去创造,读书的目的从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帮助人们更好地生活,如果非要沉溺于幻境中无法自拔,那么谁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孔乙己。
三、冷漠,从叙事角度到字里行间
众所周知,《孔乙己》是以酒店小伙计“我”的角度展开叙事,鲁迅并未掺杂任何个人情感在内,而是任由小伙计就这样,不近不远地观察孔乙己,给读者留下了充裕的思考空间。
咸亨酒店内的众人无疑是冷漠的,这一冷漠从小伙计的身上就能窥得一二。当孔乙己在丁举人府上偷书被打断腿后,他最后一次用手做支撑,艰难地挪到酒店,打碗酒喝。
看到孔乙己如此惨样,小伙计也只是“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槛上”,孔乙己行动不便,这小伙计将酒递到对方手上本是应当,这种距离感背后,反映出的是人与人之间深入骨髓的冷漠和生疏,见孔乙己遭殃,他们唯恐避之不及,更别提主动上前搭把手。
《阿Q正传》中,阿Q最后被押赴刑场的片段,对这种冷漠行状的刻画,更是入木三分:
可是永远记得那狼眼睛,又凶又怯,闪闪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而这回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是不近不远的跟他走。
这种距离感何其相似!
小伙计冷漠至此,店掌柜则直接开始调笑孔乙己道:“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言下之意是,你的死活与我无关,但凡露面,免不了一番调侃,即使这调侃声声见血,仍乐此不疲。这种丑化的人性被包裹在冷漠之下,孔乙己就着酒水,连同冷漠一饮而尽,再用这手,缓缓而去。
你看那地上,除了泥泞,还有血水。
追根揭底,这份冷漠源于人们对奴性的适从,根深蒂固的奴性文化已经将咸亨酒店众人侵蚀的不成人样,他们对此情景早就习以为常,自扫门前雪已经成为一种默契,麻木成为一种基因被代代遗传,人人想着如何自保,即使蘸一口血馒头也无可厚非。
所以孔乙己不会是最后一个,只要麻木的基因尚存,孔乙己就有出现的可能。
很多人在看过《孔乙己》之后都不免自怨自艾,但我想,抱怨和自怜绝不是鲁迅想要传递给我们的主题,孔乙己这一人物,更像是悬崖边伫立的警示牌,牌上的字触目惊心,都是孔乙己用毕生血泪写成,它站在那里,仿佛在对我们说:悬崖距此不远,慎行。
有人会把孔乙己的郁郁不得志比作电影《喜剧之王》中跑龙套的尹天仇,但其实两者是截然不同的。
孔乙己身形高大,写的一手好字,但为人好吃懒做,不思进取,他是那个时代的特殊产物,也是逃避现实的代表人物,得过且过是孔乙己的座右铭,而尹天仇绝不是。
尽管跑龙套经常被导演骂,但他从未放弃成为一名演员的念头:那本《演员的自我修养》;那场自导自演的《雷雨》;那份放弃名利也要追逐的爱情。这些都是他成长的见证,即使目前境况窘困,但人们仍是相信,尹天仇定会出人头地。
一个心中有梦,一个形容枯槁;一个在奋斗,一个在逃避,这原本就是两种人生。
如果说《孔乙己》全文都笼罩在一种苍白冷漠的氛围之中,那么孔乙己和小孩分享茴香豆的片段则让整个画面有了些许颜色。
当孔乙己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嘴里念叨着"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儿童在一片嬉笑中纷纷离去,他们每个人嘴里的茴香豆余味尚存,但孔乙己的模样却渐渐变的模糊。
那一刻,鲁镇的一切已经结束,一切都在无可挽回地走向庸俗。
一一END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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