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法院认定谢娜张杰购房不存在跳单但道德呢?-张杰谢娜买房了吗
原标题:法院认定谢娜张杰购房不存在跳单但道德呢?
很多事情可能会发生法律是法律、道德是道德的情况,为什么法律和道德不一致?其实并不是道德比法律要求高,而是法律需要更多的证据,而恰恰是现实中很多事情难以通过证据证明违法,这才是最无奈的地方。
至于法院认定谢娜张杰购房不存在跳单事件本身,相信很多人都会有自己的看法,但是这里只强调三点事实:
第一点是房产中介带领两人看房确实是事实,说明房产中介确实是提供了房源信息并履行了一定的看房义务。这一点,法院的判决也予以确认,多方并没有异议。法院判决认定:
“2019年6月,雅銮公司客户经理霍某安排并陪同张某、谢某及谢某母亲等人两次看房,意向买家表达了购买意愿。”
第二点最终买房虽然不是自然人,但是却是看房两人经房产中介提议成立后买房的,从这一点上看,无疑具有一定的嫌疑。法院的判决显示,房产中介当时带领看房后,认为两人“并表示不具备在沪购房资格,拟考虑以公司名义购房,霍某告知其可以注册公司后购买,但之后意向客户表示不再购买。”
第三点是房产中介的房源不唯一才是最大的漏洞。如果房产中介的房源具有唯一性,那么这一交易的“跳单”证据是非常明显的,而由于房源的非唯一性,这为一些操作提供了空间和可能,也是法律无法认定“跳单”的根本原因。
无论如何,法律已经做出了最后的认定,但人们对这一事实的认定每个人的看法可能并不相同。从道德的角度,我们更应该谴责谁?相信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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