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劳动仲裁化被动受理为主动服务 成功化解一“萌芽状态”集体争议案件-劳动仲裁受理多久通知申请人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7月7日讯 (通讯员 赵方红)近日,泗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乔某某等8人诉泗水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乔某某等人诉称2019年5月至12月到该公司工作,至2020年10月停工放假至今,公司未给缴纳五险,节假日正常上班时公司未付加班费,正常工作期间每周工作超过60小时,国家规定节假日未放假未支付加班费。请求确认参加工作至今存在劳动关系;要求缴纳养老保险;发放放假期间的生活保障费、上班期间8小时外加班费及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泗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对此事给予了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工作小组,一方面安排办案人员与申请人沟通、了解情况,安抚情绪激动的申请人,另一方面主动联系企业负责人,到该企业摸排调查情况。经过初步了解:该公司共有员工60多人,都与公司签订了雇佣合同。公司因为环保、技术改造等问题于2020年10月停产至今,除个别人赋闲在家等待复工通知外,大部分人员已重新另找工作。办案人员还了解到,还有后续10多人要来申请仲裁,有部分已找工作人员持观望态度,如不及时调解将引发大的隐患。调解员会同公司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与企业负责人、申请人代表先后进行两次会谈,将法律依据和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等不良后果一 一向企业列举。企业负责人态度比较积极,主动与申请仲裁的工人及仲裁委进行沟通,表示双方签订的是雇佣合同,因为各方面原因,公司没有生产,生产经营存在严重困难,目前在停产放假期间,大部分工人也都又找到其他工作,不存在生活费的问题。但表示同意调解,尽可能协商解决。办案人员与申请人调解沟通期间,会同公司代表及时做好其他员工安抚工作,及时与其他职工沟通,答应他们与提交仲裁申请人员一起处理。同时加大对公司法律、政策宣传力度,公司代表答应向领导汇报,尽快处理。 经过协调沟通,申请人认可与公司签订的雇佣合同,并对公司现状表示理解,同意与公司达成和解:按照每人不同的参加工作时间,以750元/月标准一次性支付申请人生活补助,按每人工资标准支付11天加班费作为补偿,申请人放弃其他请求。经过办案人员与公司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公司调解员的共同努力,公司最后按照统一标准与所有员工共计61人达成调解协议。同时公司表示有愿意回去上班的员工待公司正常经营后可继续上班。至此一起涉及61人涉案金额高达50余万的萌芽状态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得以成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