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这次说对了吗?-罗翔说过
高铁女子遭掌掴还手被判定互殴这个事件是近期的热点。具体案件就不多说了。在罗翔发表自己的观点后迎来了新的高潮。罗老师认为:“各打50大板的处理方式,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将女方事后回击的行为认定为正当防卫是合理的,不负法律责任。”
这观点引发了讨论。网上几乎一边倒支持。老百姓苦“互殴”久矣。
但我认为,罗老师似乎说早了。
“各打50大板的处理方式,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这个说法正确吗?这是明显不正确的。一个罚500元一个罚200元很明显就考虑了事件的起因、动手的先后,用通俗的话说,就是谁占理。
那为什么不能以正当防卫为由不负法律责任呢?
这里,罗翔还特别列举《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为自己的依据。罗翔是刑法专家,他对刑事案件的办理手到擒来,但这恰恰是件治安案件。
法律对治安案件办理的思路与刑事案件是不同的,刑事案件危害生命财产安全,紧急情况下无法分辨当时情况,作出防卫和避险的行为是很正常的。但是治安案件就是没有生命危险的,就像本案中一个巴掌并不能对你造成实质上的物理伤害。这话虽然难听,但就是事实。
立法者对于治安案件有着最基本的信念——调解为主,处罚为辅,防止事件升级。在这个理念中,被侵害人在并不受到生命安全威胁的情况下,应以公权力对其进行处罚,而非以牙还牙,致使事态升级。
自从昆山龙哥事件后,在当前执法的实际情况中,认定互殴是斟酌又斟酌的事情。本案完整视频中,该女子明显已经脱离了防卫的范畴。这也是我说罗翔说早了的缘故,当时完整视频网上还没有。
个人认为该女子的行政复议很难推翻她的200元处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