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蚂蚁集团被指涉嫌违反《反垄断法》,未经反垄断审查收购天弘基金、成立众安在线,网友呼吁公开调查?(以蚂蚁金服为例,谈谈反垄断的问题)
一、反垄断法的执法力度本身就存在诸多障碍。
反垄断法的执法机构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于经营者集中类的执法,如果企业未主动向政府部门申报,那么执法机构可能是执法力度不够的。
二、违反《反垄断法》的法律后果,其中行政处罚是按照销售额比例罚款,金额往往极高
(1) 行政责任: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和10%以下的罚款。
(2) 民事责任:反垄断私人诉讼与反垄断公共执法并行,进一步增加违法风险。
(3) 刑事责任:目前在中国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然而,拒绝或阻碍反垄断执法机构实施的审查或调查,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三、对于未主动申报的违法后果
商务部:《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
经调查认定被调查的经营者未依法申报而实施集中的,商务部可以:
(1) 对被调查的经营者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
(2) 并可责令被调查的经营者采取以下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包括:
•停止实施集中
•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
•限期转让营业
•其他必要措施
而且,未申报处罚的较多,简单附上几条:
四、对于蚂蚁集团
蚂蚁集团的上市公司的风险披露义务是不是应当考虑披露下违反《反垄断法》的风险?
最近风向开始转向,蚂蚁集团可能真的要好好想想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