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防护设备CE认证 (EU) 2016/425 和废除理事会指令 89/686/EEC,简称 PPE(个人防护设备的使用训练)
原标题:个人防护设备CE认证 (EU) 2016/425 和废除理事会指令 89/686/EEC,简称 PPE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 2016 年 3 月 9 日关于个人防护设备的条例 (EU) 2016/425 和废除理事会指令 89/686/EEC,简称 PPE,规定了个人防护设备的设计和制造要求将在市场上提供的设备,以确保用户的健康和安全,并定义了个人防护装备在欧盟自由流通的规则。
根据 EN法规,个人防护设备是指供其使用者携带或持有的设备,以保护他免受对该人健康或安全的威胁。此类设备是防护头盔、手套、衣服、鞋类、面罩、听力保护装置或其他抵御外部因素的设备。个人防护设备还包括安装在设备内的备件,例如防尘面罩过滤器和安全带等连接系统。
该条例根据个人防护装备的类型、构造的复杂程度和防护的风险等级,将个人防护装备分为三类,并在此基础上确定了合格评定的模式。根据给定 PPE 的风险类别,有 4 种评估/认证个人防护装备的方法:
类别 I - 模块 A, II 类 - 模块 B + C, 类别 III - 模块 B + C2 或模块 B + D。对于 PPE 的 II 类和 III 类,公告机构必须参与 PPE 的合格评定过程。NB 颁发合格证书,证明经评估的 PPE 及其制造过程符合 PPER 的基本要求。
制造商必须根据法律和法规行为执行完整的合格评定程序。每件投放市场或可供使用的 PPE 都需要满足要求,包括:
- 标有CE 标志,
- 具有适当的技术文件,
- 具有符合性声明。
个人防护设备CE认证 (EU) 2016/425指令 对以下 PPE 组执行合格评定流程:
• 个人防护装置防止溺水(例如救生衣、救生衣),
• 浮力衣(例如个人浮力辅助设备、臂带),
• 用于身体防寒(> –50 o C)的个人防护设备,
• 个人防护设备防止从高处坠落,
• 潜水设备(例如干式和湿式潜水服,浮力补偿器),
• 潜水设备中的呼吸设备(例如需求阀,气瓶阀),
• 提供胸部和腹股沟保护以防止体育活动引起的风险的设备,
• 提供足部和腿部保护以防止体育活动引起的风险的设备,
• 提供一般身体保护(服装)的设备,
• 提供一般身体保护(服装)以防止化学试剂的设备,
• 提供手和手臂保护以防止 [热 < 100 o C ],[热 > 100 o C 和火和火焰],
• 提供手部防护以防止生物制剂的设备,
• 提供手部防护以防止化学制剂的设备,
• 提供手部防护以防止寒冷风险的设备 [寒冷 > -50 o C],[极端寒冷 < -50 o C],
• 提供手部保护以防止触电风险的设备,
• 提供头部保护的设备,
• 提供头部保护以防止[热 < 100 o C],[热 > 100 o C 和火和火焰] 的设备,
• 提供头部保护以防止运动引起的风险的设备活动,
• 提供呼吸保护的设备,
• 防化学剂的防护设备,
• 防寒[寒冷> -50 o C] 的防护设备,
• 消防员防护服。
我们作为欧盟委员会授权公告机构的参与下对您的 PPE 进行合格评定,颁发的 CE 证书是整个欧盟和 EFTA 国家认可的文件,与其他欧盟公告机构颁发的证书相同,它可以合法地将经过积极评估的 PPE 引入欧洲市场。
我们服务的价格计算不涉及客户的任何费用,因此如果您想了解您的产品是否符合 PPER评估的报价,只需向我们发送一份完整的产品符合性评估申请表。该应用程序不承担使用我们服务的义务。它只是为您准备报价的基础。
如果您对符合性评估的哪个模式适用于您的 PPE 有疑问,或者如果您需要有关我们服务的更多信息,欢迎您直接致电或发送电子邮件。我们将提供必要的信息并指明在分配 CE 标志时适用的程序。
我们参与的 CE 合格评定流程运行顺利,可以涵盖所有应用要求(包括必要的 PPE 测试),同时保持合理的服务价格。
1989 年 12 月 21 日关于个人防护设备的指令 89/686/EEC,经进一步修订,称为 PPE 指令,适用于个人防护设备,即设计为个人佩戴或持有以防止一种或多种健康的任何装置或器具和安全隐患。
在受 PPE 指令约束的众多个人防护设备中,CE认证涵盖以下产品系列:
个人防护是指防止溺水(例如救生衣、救生衣), 浮力服(例如个人浮力辅助设备、臂带), 用于身体防寒 (> –50oC) 的个人防护装备, 防止高处坠落的个人防护装备, 潜水设备(例如干式和湿式潜水服、浮力补偿器), 潜水设备中的呼吸设备(例如需求阀、气瓶阀), 提供胸部和腹股沟保护以防止体育活动引起的风险的设备, 提供足部和腿部保护以防止体育活动引起的风险的设备, 提供一般身体保护的设备(衣服), 提供一般身体防护(衣服)以防化学试剂的设备, 提供手部和手臂防护以防[热 < 100oC]、[热 > 100oC 和火和火焰] 的设备, 提供手部防护以防止生物制剂的设备, 提供手部防护以防化学试剂的设备, 提供手部保护以防止寒冷风险的设备 [寒冷 > -50oC]、[极寒 < -50oC]、 提供手部保护以防止电气风险的设备, 提供手部保护以防止机械风险的设备, 提供头部保护的设备, 提供头部保护以防止[热 < 100oC]、[热 > 100oC 和火和火焰] 的设备, 提供头部保护以防止体育活动引起的风险的设备, 提供呼吸保护的设备, 化学药剂防护装备, 防寒防护用品[寒冷 > -50oC], 消防员的防护服。在 PPE 指令的附件 B 中,规定了用于评估受 CE 认证的产品的合格评定模式:
EC 类型评估(模式 B), 类型符合性声明(模式 C), 最终产品的 EC 质量控制(模式 C 2), 通过监测(模式 D)保证 EC 生产质量。如果您希望为您生产或销售的个人防护设备获得合格标志,
选择模式,即产品要接受的合格评定程序 向我们发送完整的产品认证申请表(提交申请不是使用我们服务的义务,它只是为贵公司准备报价的基础)。如果对应用于产品认证的模式有任何疑问或希望获得有关我们服务的更多信息,我们邀请您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提供任何信息并指明授予 CE 标志所必需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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