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扣扣案:“复仇”掩盖不了杀人犯罪的真相!(张扣扣案细节)
法律人那些事专栏作者:编辑部(原创文章,未经授权,禁止其他平台转载)
张扣扣持刀将邻居王自新及其两个儿子王校军、王正军杀害。该案公开审理后,一则煽情的辩护词引爆舆论。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张扣扣被判处死刑,这起杀人案又在网络媒体上闹的沸沸扬扬,各种声音你方唱罢我登场。有拍手称快,号称“孝子复仇”的,也有宣称事出有因,主张无罪的。好一个“孝子复仇”!
我们先看看张扣扣的行为。1996年八九月份,张扣扣的母亲与邻居王自新一家发生冲突,张扣扣的母亲被王自新之子王正军打至身亡,法院当时以故意伤害罪对王正军判处了刑罚。22年后的2018年春节,张扣扣趁王正军的两个兄弟上山祭祖的时候,用管制刀具在二人身上连捅数刀,导致二人当场死亡。随后,张扣扣返回王自新的住所,又将王自新以同样的方式杀害,后者胸口、腹部、颈部连中数刀。在杀死王自新父子三人后,张扣扣将王校军的驾驶车辆用汽油烧毁,至此,一场悲剧完完全全上演。而张扣扣在做完这些之后,仅仅间隔了一天时间,就选择了向公安机关投案。
我们再看看法律的规定。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据刑法的规定,陕西省汉中市中级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张扣扣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在判决中认为,本案虽然事出有因,张扣扣系初犯且有自首情节,但是依法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张扣扣的杀人事实清清楚楚,法律规定明明白白,没有谁会认为张扣扣的杀人行为情节不够恶劣吧。之所以能产生那么多的争议,大家可能更加关注的,是这个案件的背后的原因。
人生失败、希望渺茫,张扣扣当然值得同情,特别是母亲的死亡确实对他有很大的影响。但是,为什么一定要等到22年之后?张扣扣与其说是要为母复仇,不如说是在报复社会。这样的人如果不能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任何经历了挫折和失败的人,是不是都能报复社会?
更何况,为母报仇就有理吗?很多人认为是之前不公正的判决导致了张扣扣的私力救济,一些媒体又在宣扬什么法律无能,鼓吹血亲复仇,唯恐得不到大众的关注和点赞。张扣扣为母复仇,那么谁为王自新、王校军、王正军复仇呢?冤冤相报尽头在哪里,法治的位置又在何处?
要说事出有因,哪一个杀人案件事出无因呢。这些原因能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这些原因与量刑的关系有多大,不知道那些拍手叫好的人思考过没有?说到底,没有人真正关注二十多年前的判决是不是依法作出的,大家只是忽然找到了一个可以质疑法律、质疑社会的共同话题罢了,一些怀有朴素正义感的群众,也成为了这些人手中的“乌合之众”了。
